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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建35MW发电机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第一次)

发表时间:2021-07-14 07:55:32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建35MW发电机组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第一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建35MW发电机组项目

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建35MW发电机组项目位于本公司院内(原4号和5号高炉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26°01'11"、北纬41°46'43"),东侧为闲置办公楼和焦炭堆场、南侧为焦化厂、西侧隔厂区道路为二道江发电厂、北侧为原有竖炉球团区域。建设项目利用本公司现有富裕的高炉煤气和焦炉煤气建设煤气发电机组项目,其占地13100m2,新建汽机主跨厂房(含除氧跨、配电室)、循环水泵站和除盐水泵站,安装1台130t/h高温超高压燃气锅炉(除氧器150t/h、除氧器水箱45m3)配套35MW冷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为自备电站以发电为主年运行 8000小时(发电量 24×107kwh);利用架空敷设的现有煤气输送管线输送煤气;建设循环水泵站及冷却塔、除盐水站及水池等设施和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过程站、除盐水站控制室并安装1台引风机及烟囱(烟囱高100m);利用高炉煤气经重力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净化,转炉煤气经湿式+电除尘净化,净化后煤气中烟尘浓度≤5mg/Nm3,满足直接供煤气发电要求;生产生活水源均由公司厂内现有供水系统提供,可满足项目要求;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噪声采取消音、隔声、车间封闭、内装隔声吸声材料和基础减振及软连接等措施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人:韩磊
  联系电话:13304450227
  三、承担验收监测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监测单位:吉林省广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人:黄鹏宇
  联系电话:17649856566
  四、竣工日期

  2020年6月29日

  五、调试日期

  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7月5日

  六、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